公告信息: | |||
采购项目名称 | 禹会区万锦新城小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| ||
品目 | 工程/专业施工/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| ||
采购单位 | 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街道办事处 | ||
行政区域 | 安徽省 | 公告时间 | 2025年05月30日 14:21 |
首次公告日期 | 2025年05月29日 | 更正日期 | 2025年05月29日 |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| |||
项目联系人 | 张楠楠 | ||
项目联系电话 | 19955250372 | ||
采购单位 | 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街道办事处 | ||
采购单位地址 | 蚌埠市金域名城20号楼东侧 | ||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| 19955250372 | ||
代理机构名称 | 安徽起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| ||
代理机构地址 |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8区28栋42号2层 | ||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| 15212129494 |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BB2025SQCGC125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禹会区万锦新城小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5月27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□采购公告 ☑采购文件 □采购结果
更正内容:
1、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.4.1为“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: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且工程资料备案归档完成后,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定审定金额3%的质量保证金或提交保证金额为审定金额3%的质量保证金保函,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至审定金额的100%,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保函。(在收到发票后60日内付款)。”,现更正为:“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: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完成工程结算审计且工程资料备案归档完成后,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审定金额3%的质量保证金或提交保证金额为审定金额3%的质量保证金保函,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至审定金额的100%,待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保函。”
更正日期:2025年5月29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。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请供应商及时查阅。
给各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街道办事处
地 址:禹会区金域名城20号楼东侧
联系方式:0552-4092291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安徽起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8区28栋42号
联系方式:15212129494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张楠楠(采购人代表)、崔浩(采购代理机构)
电 话:0552-4092291(采购人代表)、15212129494(采购代理机构)
附件信息:
禹会区万锦新城小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